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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泡菜> 挽著我心—记在宇的爱情

admin admin 2009-04-30 01:42:31



只是此时此刻,他的「深处」被唤醒了。
~The Farthest Shore by Ursula K.Le G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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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
你的话,一直留在我的心裡。
很久没為男角写分析文的自己,究竟离梦有多远?
想一想,竟计不出距离。
这次让在宇攀在心间,真是一项异数。
AC裡,当人唤他俊俏,自己却从没将这个人物放上心。抬面上的话,说的是因為李政宰而忽略了其他人。内思的明确原因,应该说是AC裡的他,只有外相,关於内在性格,脚本家没能给他太多的血肉。如果没有内在性格上的基底作基础,我大概很难為一个角色疯狂。
这次的在宇有了血、有了肉。而且,因為是喜欢的长剧,每个细微处都能将他展开来。不管方法是明示、揭示、或是暗示。
最好看的在宇是正装的在宇。虽然他在著上思雅鲜黄如少年的带帽休閒服时跟母亲说自己有时也想穿穿休閒服,柜子裡满是正装。
但事实上,最好看的在宇,是穿著正装的上宇。
当他著深色衬衫时,稳重得足以接任母亲的继任者,总是教人看了舒服。
关於著白衫子,最难忘的,出现在EP13。
但奇怪的是,在宇的服装造型师究竟是给足了他面子,让他服装随时可换,搭配不胜眉举?或是犯了专业上不连戏的错误!
EP12裡,在电梯间看见思雅愁眉进了电梯的在宇,穿的是一套灰青色,单釦,领上压了纹线的西装。白色的衫子,口红鲜红色泽般的领带,左边西装上袋,装饰了同色红的巾帕。
他穿了这套装扮的衣装,带著思雅午餐,回办公室,接著拿了手錶寻去思雅,却在电梯前看见她神色慌匆,举著礼物盒的他微微吃惊,盘算著思雅突然下班的可能。
按这个进度往前推,聪明的在宇马上盘计到思雅离班的可能,跟著思雅之后追往了她父亲的医院。正巧遇上了思雅的父亲往生,迎面的思雅,在他的眼前昏厥。
剧走是跟著在宇跟阿姨,伴著思雅至江边送父,在宇的服装却变了。
这是同一天吗? 或是次日?
如是次日,火化随江,在宇换装是合理的。
但在这中间,安排了一个剧情是在宇母亲前往在宇OFFICE看不见他,桌上一如他的洁癖。按这个安排看又似乎是同一天。
在宇為了伴著思雅送父换了装?
勉强用这个理由计过!
他换了装,窄领深色西服,白色衫子,深黑色窄版领带。
在EP13因為伤心疲倦深深睡去的思雅,脱下了西服,為她盖上。露出了裡面穿著的白衫。
原以為是很寻常的男人穿的白衫,笔挺僵白。却没料到不是!
在胸前两边分饰数条直线折纹,折纹上起於肩骨下,下於腰上歇止。当他在江边以為不见了思雅,四寻她不著,那条纹的白衫让他看起来特别的有人味。条纹本身的装饰很像出现在富裕人家的舞会正装,在这个时候的在宇穿,软化了他寻常实事求是,公事公办的线条,教他多了一股温柔。
我很喜欢EP12~13某些桥段,因為在这儿,在宇的爱情终於发生了端倪!
在英对在宇劝戒不让太管思雅事时说,怜悯是通往爱情的捷径。
这个聪明暗篤人世的姐姐,一句简单的话,验证了在宇的爱情。
在宇对思雅的爱情,起头的确是因為怜悯。
当然思雅的确有些条件进到在宇的眼底。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初见在宇时如孩子般的纯真,还有那双巧手,好斗的嘴,调皮却不造作的态度。
但在宇出现她的寺裡,其实仍延续著他对週边人无视的态度,是思雅的这些特质让他放下了理性则范的心防,超出自己严格管理的界线,自在的相处,开啟了她对他不同的缘份。(唉! 还有那对漂亮引人注目纯白的大小象)
思雅到得首尔,在宇起了协助,但脚本舖陈了许多他们生长环境与习惯的悬殊差距。思雅不掩久未见食见著食物狼吞虎咽著,相对於在宇优雅家教下用餐细节的注重(广义,未出现在对演)…….因為明白小姑娘的纯真,在宇见到如此的思雅,得以用非同鄙视,而是孩童般的角度纵容她。於是,看著如刘姥姥进到大观园般的思雅,不管态度如何夸张,在宇总是笑。。。
但怜悯,慢慢的爬进了在宇的心裡。
看著思雅对与父亲见面前的紧张与心境。
听著她幽幽的说,即便父亲不是富人,没有一副好歌喉也罢,只要健康活著,唤她一声。
為她寻得父亲后,组长告她的状,让在宇知道了思雅的处境。
跟著追往思雅的苍白去处,伴她送远往生的父亲。
怜悯如一张纯白的吸水棉布,遇上泼撒开的浓墨,以缓慢浸泽的速度,在棉布吸水的特质裡泛开,直至浸润。
我相信聪明的在宇很清楚自己情感的进度。而且,他不是在啟发思雅的爱情,而是在等待思雅也有跟他同样的爱情发生。
EP23,至家中说服思雅同意接任秘书室工作的在宇也对思雅说,自己是那种不会為不能成功的事情浪费时间的人。
在宇的聪明,不会是製造爱情与强求爱情的人,所以他明白自己无法开啟思雅的爱情符号,却明白自己身上正面临的发生。在不勉强思雅的情况下,他守著她,也知道自己的爱情在她的身上有著成功的可能,所以等待。
但爱情悄悄找上在宇,让爱情明白,却是在EP12。
他带著思雅上餐馆用完了餐,两人出了餐馆,思雅紧张过了上班时刻,无意识的慌张跑回头,挽上了在宇的臂弯。
当时的思雅如孩童的无心,但此时的在宇却如骤雷突袭般的瞬间停止了吸息,他偏偏头傻笑著,整个神色是一种粉红的晕白色。
思雅如童的举止是一种亲近,对思雅而言,是家人也可以作的事,但对严厉规范自己生命中所有準则的在宇而言,却是一种从未允许过的亲密!
姐姐说,自己这个弟弟是个见女人如石头,但找到了自己要的石头,说什麼也要搬走的人。
对在宇而言,女人的确是石头。
石头即便手势微起,有接近之意,在宇也会闪身。
这个现象在民道及杨组长身上屡见不鲜。
但他对思雅的相处是不设防的,却也没料到这个不设防的防线,会无设限的挽上了他的臂弯。
触电的感觉让在宇对自己将要发生的事有了底。(说到这儿得夸一下朱相旭,因為那个”触电”的表情表演得相当传神,简直是”非常传神”)
他傻笑著让思雅拖著过了斑马线,正巧让母亲远远看见。
其实我相信,母亲惊诧的,一定不只是这个寻常聪明得简直过了头,完全不许人人犯他的界的儿子,怎会任由一个穿著品味不高,长相平凡的小女生拖行过街。她该惊诧的,一定还有在当刻,这个聪明儿子脸上的那种无神恍惚般的傻笑,还有平常走起路来硬挺有风的孩子,顿时像个神色走位的傻子任人带著巔行的状态吧 ~~~
EP13,确定了在宇的爱情。
事实上,可以说怜悯与爱情,在EP13同时对在宇袭来,而他便认真的接了。
载著思雅的在宇到了江边公园,
以為思雅不见,四处寻找,却在后车坐见到了陷落在前后座间置脚处的思雅。
他放心的呼息,宠容一笑,扶正了她,让她安睡,為她盖上自己的西装。
思雅却在此时儒软如怀抱中的婴儿般的姿态,攀上了他的腿。
他仍是宠溺的笑著,由她。(為何此刻為爱情接收的发生确认,这个正巧足以作為证据,因為思雅这个举动已不同於白天的挽臂,是更更亲密的举止,而他丝毫不以為杵,自在的接受态度,就像一个情人安然的揽她入怀)
但她却在此刻紧了他的手,在黑夜中,唤起父亲不要走。
怜悯在此刻闪进了在宇的心中、眼底,爱情,於是又往前推了一步之距。
寻到被误会偷窃的思雅,确认了在宇与思雅之间的信任关係。
他说。我相信。
她说,在这裡相信我的,只有大叔一个。(EP15)
EP14
跟著被误解疏离的思雅进了宴会厅的在宇。
她醉酒哭著在偌大无人的宴会厅,受排挤孤独的跳著凌乱好笑的模仿舞步。
醉落倒地,狼狈弯卧在地毯上,临睡侧脸全是委屈。
在宇在那个时刻之后推开了木质厚长大门,门外璀璨的酒店大灯跟著他的身影闪入,跳开了他的英形。
那天,他著了黑色西服套装,同色系的衫子為了区黑,有著微紫白的直纹线条,亮葡紫色的领带让他摆脱了上班族的沉闷,有一股企业家二世的狂傲,却因為全黑的套装而压制出一种稳重。
在黑暗中,他不死心的寻著她,料想她应该在这儿,边走时唇间边有寻她的对语,(奇怪明明在宇有说话呀,我确认两次,嘴真的动了,猜想大意是喃喃的说在哪裡之类的意思,但中译却没有出现) 一转桓,低头,他寻到了她。
EP14 (21:55) 那个在宇的表情真好。
低头眼视,眉睫低垂著,他轻轻几乎不著痕跡的嘆了口气,眼神流出一股温柔与心疼。
他让她攀上他的背,驮她上了為她开的客房,调整枕头教她舒适,见到了思雅的泪。
因為她总是让他看见她笑得多,看见她像个孩子,所以思雅的眼泪对在宇的爱情成了一种催化剂。像化学变化般的,每每推进著在宇的爱情进度。
他汗流双颊,被思雅的睡眠中的那一行泪摄住。
就因為在睡眠中,所以那行泪,以无预警的方式告知著在宇思雅的痛楚与伤心,那不為白日人知的委曲,也在那行泪裡,让思雅像名女子,而不仅是个孩子,栓上了在宇的爱情。
我想,
若是EP12是在宇明白自己爱情已经开始的发生。
EP13则是确定了在宇的爱情可以继续行进。
而EP14,是思雅的在这行泪,将在宇的爱情栓上了锁,扣住了他的全心全意。
自此以后,在宇就再也回不了头。
於是,在EP22,思雅因為VIP客户袭身事件而受伤时,姐夫问他可以值得更好的女子时,在宇说的话,正巧揭示了自己的爱情进度,如同自己一般在面对生活般的计算精準般,所有的足跡,在宇都是清楚明白自己身上正在发生的每一个徵兆所代表的意义。
他说:
我是什麼了不起的人吗?我哪能决定喜欢的人呢!
将这句对白剖开来看,
我是什麼了不起的人吗?乍听是奇怪的。
在宇虽然不是高傲的世家子弟,但才能是相当高的,以他身居室长,却也涉略到母亲的权责。(他告知接任秘书长的姐夫,母亲办公室发生的事也让他知道,意味以往他尽可能在母亲之前挡下来為她处裡公事的)
这样的人虽然因為谦冲而不认為自己了不起,但也不至於口气对白如此贬低。
所以这句对句的前句是為了搭衬后句的,按英文文法解释,前句是后句的形容词或副词作用而已。
我哪能决定喜欢的人呢!
因為爱情的起始与进度他能知晓,
因為不是糊里糊涂走到这裡的,
因為不是没有经过思考与验算,
因為以往严格的公式与计算无法在这裡精确规范住它的发生,
所以世俗的条件又哪能為他决定一切呢!
所以,
我哪能决定喜欢的人呢!
当她挽上他的臂弯那个亲密的空档,
当他允许她这样作,而没能像往常对一般石头般的女人闪身、躲避。
当他如傻子般痴笑著任它发生,
他已经是微笑著迎接自己的爱情。
即便它是由怜悯开始,那只是一个发生需要的契机。
在前进的过程中,他已经将它转换成爱情,属於他的,朴在宇的爱情。
因為她触动了他的心,挽著他的心。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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