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喵喵的回忆
喵喵的母亲和房东坐在客厅里聊天。
妈妈 呵呵,昨天给孩子们作了紫菜包饭。
房东 呵呵,是吗?
喵喵正好这时从旁边经过,听到俩人的对话后停下脚步。
喵喵 (当时7岁)妈妈,你忘了吗?咱们昨天不是吃的烙饼吗?
妈妈 (惊惶失措)这孩子!怎么瞎说?你是不是又饿了?什么烙饼不烙饼的?(干笑,用手捂喵喵的嘴。)
喵喵 (再强调一遍当时7岁)妈妈?你怎么说谎?咱们昨天明明(坚定地指着得电炒勺)是用那个电炒勺烙的饼嘛!
(回忆完了)
喵喵 ……经过就是这样。
主人 哈哈哈!后来呢?
喵喵 差点儿被我妈打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看到了那张贴在小超市墙上被风吹的颤颤巍巍的广告:
保证金100万,月租15万,两个房间,洗澡间,客厅,
厨房,卫生间俱全
电话888-8888
乌拉!两个房间只要一百万的保证金!
喵喵 那房子肯定闹鬼,要不没理由这么便宜。
主人 就算有过连环杀人案我也不在乎,还不快走,打铁要趁热!
我们飞也似的来到广告上注明的地方,贴广告的阿姨领我们看了房子,虽然跟广告上说的有所出入,但确实不错。那——为什么这么便宜呢?
说是什么现在住这房子的人要搬走,但又不能让房东知道。因为如果知道他们没住到约定期限就搬走的话,当初的保证金就不能退给他们了,所以他们才做了二房东,便宜地把房子租出去什么什么的,乱七八糟我也搞不清楚。
反正有了前车之鉴,我立刻和那个阿姨签了合同,后来才知道其实在那种情况下签合同是一件很冒险的事,万幸的是那个阿姨不是坏人,以后也没出什么问题。
当天我就搬了进去,兴奋异常。终于自由了,现在不管是在屋子里养猫还是养牛都随我的便,换下来的内裤随处丢也不会有人唠唠叨叨,虽然脏衣服随处乱丢不是个好习惯。
最重要的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现在充满心中的只有喜悦,连独自生活的负担以及随即就要面临的困难都带着欢乐的色彩。同时觉得自己真正成了大人了。
我把被褥铺在地上,抱着我的行李包正感动着,喵喵说话了。
喵喵 房子不错。
主人 当然!呵呵~
喵喵 空出一个房间,你打算用来干嘛?
主人 衣帽间。
喵喵 就挂两件运动衫?
主人 我打算再买一件。
喵喵 不如养只宠物。
主人 对,给我买只猫吧。
喵喵 (久等了的样子)好啊,我倒是认识只猫,又温顺又懂事,还好好吃饭!
主人 你“认识”只猫?什么意思?
喵喵 你养不养吧?把猫放那个房间不就行了?
主人 也好,现在在你家吗?
喵喵 哈哈哈!我现在就把他带来!(飞速而去)
主人 喵喵!你去哪儿?
在我“哪儿”的话音还没落的时候他的脚步声已经消失了,留下我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呆若木鸡。怪事,就算我喜欢猫,也不至于一瞬间就飞出去给我找吧?
计算了一下,估计他到家一个来回怎么说也要两三个小时,我开始打扫房间,当我正把徐太志的照片往墙上贴的时候,喵喵回来了,正好两个小时。
喵喵 呵呵呵!主人,我把猫带来了!
主人 在哪儿?
喵喵的手里并没有类似于猫的东西,反倒是有一坛辣椒酱和一袋辣白菜还有一个衣箱。
主人 你没去拿猫吗?
喵喵 (指着自己)不是在这儿吗?嘿嘿~
屋子里出现了暂时的寂静。这个男人的意思是要和我住在一块儿?还眨着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半晌,我先开了口。
主人 你离家出走了?
喵喵 不是,我跟我妈说搬去和学校后辈一起住。
主人 和“学校后辈”一起住?也对,不算说谎。
有点措手不及,我千辛万苦争取来的自立之路上出现了一个与我同行的男人。
不错,我很爱喵喵,也下定决心要跟他结婚。
但是同居……